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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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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度部门决算






0二六年八月






   

第一部分: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2003年7月22日经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桂政函2003122号文),我单位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单位属地质勘查技术服务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地质勘查、环境评估、测试、地质灾害治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咨询等,主要业务板块:技术服务、测试及印刷业务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是重工业部地质局矿物检验所,1955年创建于北京;1970年迁至桂林,1984年划归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并明确为直属地师级事业单位;1999年转制为高科技企业;2000年归属广西区人民政府管理;2004年成为广西区国资委首批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的19家重点企业之一,2011年成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2020年7月成为中国有色集团全资子公司

第二部分: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5年度总收入874.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4.55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43.30万元,增长5.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4.5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43.30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和调整2025年死亡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函》(桂财教函〔2025〕3号)追加1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预算8.17万元,同时相应调减该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预算1.59万元二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和调整自治区科技厅2025年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预算的函》(桂财教函〔2025〕29号)追加5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预算72.48万元,同时相应调减该5名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预算32.87万元三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和追加2025年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预算的函》(桂财教函〔2025〕71号)追加6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预算61.74万元,同时相应调减该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预算5.09万元四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自治区科技厅2025年人员经费的函》(桂财教函〔2025〕181号)追加1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预算11.45万元、10名退休人员因抚恤金计算基数调增而新增死亡一次性抚恤金预算2.84万元、2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经费2.77万元、4名离休人员增加补贴1.42万元,同时相应调减去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预算0.5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5.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二)本部门2025年度总支出874.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74.55万元, 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43.30万元,增长5.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40.5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休人员离休费、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抚恤金等方面的支出。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176.04万元,增长26.49%,主要原因追加了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及物业补贴等,二是按自治区财政厅要求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由卫生健康支出(类)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3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132.74万元,下降79.61%,主要原因是按自治区财政厅要求退休人员医疗费支出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

3.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4.55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43.30万元,增长5.21%。其中:基本支出871.78万元,项目支出2.77万元。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0.93万元,支出决算为87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4%。决算与预算的差异主要是年中追加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离休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28.43万元,支出决算为68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8%。决算与预算的差异主要是退休人员自然减员导致相应支出有所减少。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休费、离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一次性抚恤金资金。主要用于按规定支付的病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2.50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0%。决算与预算的差异主要是退休人员自然减员导致相应支出有所减少。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1.7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871.78万元,年初预算770.93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13.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离休支出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以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我单位为转制院所,仅编制老人老办法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0万元。2025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相关内容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5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2.77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2.7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7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未发现问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7万元,执行数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项目实施进度:我单位在项目经费下达后一个月内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到位,保证了时效指标的发放及时性且发放精准率达到了100%;二是年度绩效目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人员的利益,缓解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的经济困难,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自评中我单位未发现问题。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绩效评价结果相关内容。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相关内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有色桂林矿产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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